1、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,要携带准考证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件。
2、考生进入考场时,要按照本工种所规定的劳动保护要求着装。
3、考生不准将与鉴定有关的任何资料、物品等带入考场内(考核规定自带的除外)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4、考生要服从考评人员的指挥,在规定的地点待考,不得随意进入考场。
5、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考场,按指定的顺序参加各个项目的考核。
6、考生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操作,不得更换原材料和考件等。
7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考核,当超出该项目规定的考核时间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时,考评员有权终止其考试。
8、每个鉴定项目结束后,要向考评员报告操作完毕,经考评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。